烟台医保个人账户金的划入标准是什么?
个人账户金的划入标准
个人账户金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的原则,按以下标准划入: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3%;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7%;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3.4%;退休人员月划入额=本人年龄×1.5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参保人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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