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生平:程颢家历代仕宦,一说出生于今湖北武汉黄陂县,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曾任黄陂县令,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卒于该县。父程珦年幼无力返乡,遂居于黄陂,曾任黄陂县尉,后官至太中大夫。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黄陂县尉时所生,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 1057年(北宋嘉祐二年),程颢举进士后,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字号:字伯淳号明道。所处时代:宋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地:黄州黄陂。出生时间:1032年2月28日。去世时间:1085年7月9日。别称:明道先生。主要作品:《春日偶成》《题淮南寺》《秋月》《郊行即事》《春日》等。主要成就:开创新儒学,为宋代理学奠基者。
关于程颢的详细内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程颢的诗词 点此查看程颢的详细内容
《秋日》、《春日》、《春日偶成》、《郊行即事》、《秋月》、《夏》、《题淮南寺》、《秋》、《郊行即事》、《春日·云淡风轻近午天》、《云根石·轮囷一片出无心》、《象戏·大都博奕皆戏剧》、《翠微亭·满眼青山倦应酬》、《桃花菊·仙人绀发粉红腮》、《打乖吟·圣贤事业本经纶》、《凌霄三峰·长啸岩东古寺前》、《九日访张子直承出看花戏书学舍》、《长啸洞北回望大顶如列屏幛比到山前却不见盖为仙掌所蔽》、《秋日·闲来无事不从容》、《西湖·潩水桥边鸭子陂》。
二、轶闻传说:县令妙破讹诈案
1068—1078(宋神宗熙宁)年间,担任监察御史的洛阳人程颢,在当山西晋城县令时,曾以寥寥数语破了一件讹诈案。 当时,有一个姓张的财主得急病死了,棺木埋葬后的第二天一早,有个老头来到他家门口,对着财主唯一的儿子说:“我是你父亲,现在我年纪大了,无依无靠,来和你一起生活。”接着,老头一五一十向财主的儿子说明了来由。财主的儿子非常惊讶,于是拉着老头一起到了县府,请求县令判断。 老头先说,“我是个郎中,因家中贫困,四处流浪,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儿子,无力抚养只得狠狠心肠把儿子送给张财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邻居阿毛亲眼看见。”“事隔那么多年,你怎能把事情说得这么详细呢?”老头说:“我是从远地方行医回村后才听说的,当时记在处方册的背后。”说着从怀里掏出处方册递给程颢,上面用毛笔写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儿抱走,给了张三翁。程颢问财主的儿子:“你今年多大岁数?”财主的儿子答道:“36岁。”程颢又问:“你父亲今年多大年纪?”“76岁!” 程颢对老头说:“听见了吧,这人出生的时候,他父亲才40岁,这样的年纪,别人怎么会称作张三翁呢?” 老头听罢,惊恐异常,承认了自己妄想讹诈财主家的钱物,夺人田地,才来冒认儿子。
三、轶闻传说:天下事非一家私议
程颢在京任御史期间,恰逢宋神宗安排王安石在全国推行“熙宁变法”。“熙宁变法”一经铺开,便立刻激起众多士大夫的反对。 在北宋士大夫之间,即使是反对变法者,反对的程度和态度也不尽相同。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司马光、翰林学士范镇、御史中丞吕公著等人对新法明确表示反对,其中司马光最为激烈,他曾对宋神宗说:“臣之于王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司马光对王安石,真是势同水火,不共戴天。而程颢作为反对者阵营中的一员,态度上却温柔敦厚多了。王安石作为朝中炙手可热的人物,也对程颢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尊敬,尽管王比程还年长十一岁。王安石与大臣们讨论变法事宜,大家思想上不通,王安石声色俱厉,暴跳如雷,就要摘人家的官帽。恰巧程颢受命前来议事,听后不慌不忙地劝王安石道:“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听。”如果是其他人,王安石又要大发雷霆了,但见是程颢,所以“安石为之愧屈”。 程颢说话做事,有理有节,不动真气,但他反对变法的态度却是一贯的,丝毫没有改变。他任御史期间,多次上书宋神宗,指出不可变法的理由。见劝说无效,便最后说了一句:“自古兴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谓不可而能有成者。”意思是反对者太多,总有反对的理由,天下没有反对者过多而能成功的改革,他以支持和反对改革人数的多寡来预测改革的成败,这倒与当时其他士大夫以王安石的长相批评他、以王安石的品格贬低他有所不同,不过程颢这一反对的理由,最终也确实一语成谶。 变法的对错、长短、好坏姑且不论,程颢在变法中的表现的确温柔敦厚,颇见君子之风,无怪乎刚烈火爆如王安石者,都对他如此尊敬。
四、主要成就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究其内涵: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乎天地之间”。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故世称其学为“洛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心性命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二程在学术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他们认为阳阴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五) 二程的人性论祖述思孟学派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二程认为,性的本然状态,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质特征,恶则表现为人的不合节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称之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则“人欲”灭,“人欲”盛则“天理”衰。由此可见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
Copyright © 2019- zpx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