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李明,由于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现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名李明改为李亮。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申请人:李亮,年月日。
本人女儿现用名梅芳芳,女,汉族,2002年1月1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2002]产1234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思琪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思思读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梅思琪的父母
另外,其实18周岁以下的人改名是很容易的!只不过是走得形式!
原用姓名及拟改用姓名请用正楷书写清楚正确。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未成年子女申请改名父母不能同时申办者,请增附父或母同意书。
附缴证件:户籍部,同意书,证明文件。
审查意见:
附注: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