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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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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阐述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概念及其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法律所承认的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所共享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可自行协商或由依法判决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首先,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财产应归本人所有。这些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共同财产制度下,依照规定各自保留的财产。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有争议的部分,应当由人民依法判决。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是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是两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资、资金、或一些抽象财产。共同财产包含有:

(1)工资、奖金;

(2)共同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范围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请问民法典离婚怎样分配财产

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夫妻各自保留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共同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无法协议分割,则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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