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不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于工作地点是可以协商的,因为工作地点不仅仅是劳动者劳动的场所,还是其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的依托,如果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对员工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侵犯其劳动者权益,超出公司自主经营权限的范围员工可以不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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