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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投毒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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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罪已被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必须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安全。比如:将危险物质投放于食品、饮料中、将毒物投放于河流等、在公共场所释放病原体。如果只针对特定人投放毒物,则被认为是故意杀人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律分析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已不再使用该名称,2002年时两高将其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原有罪名。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例如: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如果只是将毒物投放于特定人食用的物品中,涉嫌的罪名应为故意杀人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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