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提起诉讼离婚,不一定能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一、如果女方确实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提起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应该判决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过错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过错方不肯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提起诉讼离婚,并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只要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法定情形。
三、老公就是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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