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5、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开庭审理后,会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调解成功的,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即作出裁决。
一、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是多久
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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