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土地由卖方缴纳,但如果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也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从这个角度讲税费由买家交也是合理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土地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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