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五好家庭”等系列“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践行“夫妻相爱,家庭和谐,孝敬父母,培养后代”新时代家庭观,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系列的“最美家庭”活动,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沧县做出贡献。
评选的具体标准和评选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沧县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各类最美家庭,各乡镇共推荐“最美家庭”10户(其中“五好家庭”3户“绿色家庭”1户、“抗疫家庭”1户、其余共5户)。
二、推荐的具体标准
推荐标准
1、沧县最美抗疫家庭推荐标准
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科研攻关、后勤保障、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2、沧县最美廉洁家庭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廉洁。
(2)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杜绝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
(3)严于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
(4)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家风廉洁,家庭文化积极、乐观、向上;家庭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情况。
3、沧县最美绿色家庭推荐标准
(1)热心环保,积极参与。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和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地在家庭生活中体现节能减排观念,并热心公益,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宣传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影响带动作用。
(2)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安装使用节能设施及环保型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爱绿植绿护绿,垃圾废品科学回收和处理。
(3)行为环保,绿色消费。日常生活不扰邻,不污染环境;外出多乘公交汽车,消费购物节约节俭,拒绝过度包装,抵制豪华、奢侈消费。
4、沧县“五好家庭”推荐标准
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
5、其他各类典型最美家庭推荐标准
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在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的最美家庭榜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荐上报确定程序
评选方案,由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沧县妇联将对推荐上来的家庭事迹进行横评后,择优选定。
四、申报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候选家庭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所推荐家庭材料真实准确、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2、健全机制,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把好基础关,最大限度地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确保所推荐家庭都是经过群众认可和评选产生的,同时组织好社会公示这一重要程序。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活动,注重对家庭成员的思想引领,大力宣传各类最美家庭的家风故事,特别是宣传报道各类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4、不重复命名。凡是以往沧县妇联表彰命名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相同荣誉的推荐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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